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规范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在交易中心场外为招标人办理有关招标事宜和接收投标人登记、报名等;
2.不准指定或推荐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制单位、投标人、评委;
3.不准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他需要保密事项;
4.不准策划或唆使招标人规避招标;
5.不准滥用职权刁难或无理拒绝投标人报名;
6.不准为招标人或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审核标底;
7.不准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搞“黑箱操作;
8.不准以任何形式干预正常的评标、定标工作;
9.不准到交易中心以外的单位兼职或领取酬金;
10.不准向招标人或投标人报销有关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