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绿满梅州"大行动,进一步绿化梅州大地,提高绿化总体水平,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增创我市环境新优势,推动"生态梅州"发展战略的实施,结合我市建设部门的工作职能,特制定梅州市建设局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安全、生态建设、生态文明"为核心,以优化生态环境和美化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植树造林为重点,动员和组织全市建设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迅速掀起"绿化梅州"大行动高潮,大力推动"生态梅州"发展战略的实施,不断增创梅州环境新优势,进一步促进梅州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制定全市各县城(含兴宁市)2004年、2008年的绿化目标如下: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 2003年(现状) 2004年 2008年
城市建成区绿化率 24.5% 30% 35%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3.19% 35% 4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6.63m2 8 m2 13 m2
至2008年,力争各县(市)城区建成1个以上的"绿色住宅小区"。2005年至2007年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待后另行制定。
(二)工作重点。各县(市)城区、小城镇的绿化,以及县城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居民庭院、住宅小区、公园、江边、街道的绿化、美化。
三、2004年工作任务
围绕2004年各县(市)城区绿地率达30%,绿化覆盖率达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m2的绿化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搞好绿化规划。一是搞好设市城市和中心镇绿化专项规划、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总体规划已修编的,今年内要编制好绿化规划,正在修编的,要注意完善这方面的内容;二是搞好环城绿带规划。设市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镇今年内要编制好环城绿带规划;三是搞好城镇规划区内的机关、学校、企业、民居庭院、住宅小区的绿化规划。凡在城镇规划区的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住宅小区等今年内要编制好小区绿化规划。
(二)抓好绿化建设。一是突出抓好城市道路绿化建设;二是突出抓好城市江河两岸绿化带和园林景观路的建设;三是突出抓好开展以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为主题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落实"一个机关,两棵大树",或者"一个院子,两棵大树"的任务。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还要抓好如下工作:1、抓好城区绿地绿化建设;2、抓好公园绿化建设;3、指导和监督机关、学校、企业、民居庭院、住宅小区搞好绿化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城区力争在2004年底前建成1个以上绿色小区。
(三)强化绿化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城市绿化专项规划实施;二是认真贯彻城市绿化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规章,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坚决制止和查处侵占绿地、乱砍滥伐城市树木和破坏城市绿化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控制城市公共设施、居住区绿化、风景林地内的商业和经营服务设施建设;四是把好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审核关,保证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按规定比例落实;五是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
四、工作要求
"绿满梅州"大行动,涉及到各个城镇,涉及到社会各部门、各单位,涉及到广大市民群众,任务繁重,要求严格,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不仅要在思想上重视,而且要扎实认真地把每一项具体工作考虑周全,做细做实。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一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根据各自不同的地域、土质、气侯、行业特点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等情况,采取最切合实际的办法,取得最明显的成效。
(二)要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搞出特色。用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来指导具体的绿化工作,注重特色,多出精品。
(三)要坚持以植树造林为主体,栽花种草为补充,提倡能种树的地方尽量种树,做到多种树、少种草,有条件的地方适当种一些大树。
五、主要措施
(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开展"绿满梅州"绿化大行动的重大意义,使全市各级建设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形成共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迅速掀起"绿满梅州"绿化大行动高潮。
(二)明确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市建设局成立由叶善图局长为组长、陈震云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温镇粦主任、城乡规划科张华义科长、城乡建设科吴诚华科长、建筑管理科陈华秀科长、住宅与房地产业科何敏柱科长为成员的"绿满梅州"大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震云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科,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建设部门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确保"绿满梅州"大行动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区域、地段和实施单位,并确定达标的时间。下达任务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同时要进行量化和细化,便于操作和检查考核。承担具体绿化建设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认真对待,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绿化建设任务。
(三)加强指导和监督,搞好机关、学校、企业、民居庭院、住宅小区的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以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为主题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落实"一个机关,两棵大树",或者"一个院子,两棵大树"的任务。积极推进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绿地率不得少于30%,在旧城改造区绿地率不得少于25%。为确保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绿地率控制指标的落实,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如没有编制绿化专项规划和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的,城市总体规划不予审批;没有编制小区绿化规划和绿化控制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制定比较科学合理的单位绿化、美化标准,每年组织一次绿化、美化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落后的单位给予批评促进。同时,鼓励和引导各单位和居民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架空层和室内的绿化、美化活动。
(四)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城市绿化质量。要把提高城市绿化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一要种活,二要管好,确保"绿满梅州"大行动取得实效。要严格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结果兑现奖惩;要认真落实管护措施,提高义务植树、四旁植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做到种植一片、管住一片、成活一片。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绿满梅州"绿化大行动,充分做好苗木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量充足的苗木、草皮、花卉、大树等,确保满足"绿满梅州"大行动造林绿化地需要。
(六)加强考核,确保"绿满梅州"大行动责任的落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都要建立和完善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强化检查考核,切实把绿化责任落到实处。市建设局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完成城镇绿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七)做好"绿满梅州"大行动情况上报工作。为及时掌握全市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的工作情况,根据市"绿满梅州"大行动指挥部的要求,请各县(市、区)建设局指定专人负责,将本系统在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中所采取的措施,取得成效和经验于每周的星期三下午报市建设局"绿满梅州"办公室(传真电话:2258402),以便汇总后向市"绿满梅州"大行动指挥部汇报。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