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推进城市化方面的基本情况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华进程若干意见》(粤发[2000]8号)和《关于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发[2000]10号)两个文件出台以来,我市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建设厅的具体要求,我市组织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和讨论,确定了我市21个中心镇,以中心镇为工作重点,推动全市的城镇化进程。
(二)紧紧抓住规划这个"龙头",高起点修编中心镇规划。首先抓好梅县雁洋镇的总体规划修编,结合规划方案评审活动,去年8月份,市政府在梅县雁洋镇召开了全市中心镇建设工作会议,在会议精神的推动下,全市中心镇高起点的规划修编工作正有序开展。
(三)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去年,我市经过深入调查,各县选定了8个中心镇和14个中心村建设试点,在此基础上,又确定了市级中心镇试点和中心村试点各2个,其中1个中心镇和1个中心村又被建设厅确定为省的试点。我们将下功夫抓好试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四)狠抓规划的规范工作。去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精神,主要抓好规划的规范工作,一是抓规划修编的工作进度;二是抓好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明确;三是抓各专项规划和小区、工业园的详细规划的深化、完善;四是强化规划的以法管理,为推进我市的城镇化绘就蓝图。
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问题和原因
(一)我市目前的发展状况主要存在"一小"、"两大"、"四低"等薄弱环节。"一小"即经济总量小,2001年我市GDP仅占全省的1.8%;"两大"即财政支出压力大,贫困面大;"四低"即工业化水平低,开放程度低,城镇水平低,人民生活水平低,对我市推进城镇化进程造成了较大压力。
(二)规划严重滞后,多数镇规划建设管理没有编制,人员缺位,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三)认识不到位。不少地方还处于安于现状,对社会、经济发展,对城镇规划建设视若无睹,或者无关痛痒的抓一下,收效甚微,却无法对其约束。
三、对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快工业发展的速度,推动经济发展。省应制定对口帮扶地区和珠三角产业转移的具体优惠政策,促使山区的工业发展。
(二)尽快改善山区的交通条件。对山区交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应加快加大,尽快缩短山区与沿海发达地区及周边地区的距离,改善投资环境。
(三)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要尽快改变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四)尽快落实有关中心镇的政策措施。省委[2000]10号文件中关于赋予中心镇的七项经济社会管理权力目前一项也没有落实,建议省关于中心镇的政策要尽快出台,使中心镇的发展有可靠的政策支撑和依据,加快中心镇的发展速度。
(五)省要加大对山区市中心镇资金投入的力度。一是若干年内把中心镇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二要建立中心镇建设基金,确保一定量的资金用于中心镇规划和建设,尽快提高中心镇的规划水平和建设水平。
(六)要求省政府认真考虑村镇的管理机构问题,特别是中心镇的机构编制问题。镇一级国土、计划生育、水利等机构都比较健全,人员能落到实处,唯独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在机构改革中给撤销了、合并了。没有机构、没有人员,再好的规划也没用,规划、建设谁来管。
(七)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议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精神,明确将中心镇的规划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哪里不重视规划,不重视建设管理,就追究领导的责任。
(八)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在国家没有改革前,省应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的城镇人口统计办法,统一统计口径,准确定位城镇化统计数据。
二00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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