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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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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项目概况: 3、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人申报的项目经理(单位以资质证书为准,不得挂靠) 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 三 级或以上资质,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工程。 5、业绩条件或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须于2004年以来在梅州市范围内承建过类似规模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6、凡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条件的施工单位(含已在梅州市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地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梅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原件核验后退回)、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书。 7、报名时间:2007年7月 3 日 9:00~16:30时(报名地点: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6:30时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8、合格投标人于2007年 7 月 4 日 9:30~12:00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7 月 17日 9:00~9:30 时前,提交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10、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 招标人(盖章): 广东电网公司梅州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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